当我们在派出所被要求把手机卡给采集时,不要惊慌,这是机关按照标准化采集相关规定进行的。我们作为公民,有义务配合机关调查,并根据《人居民身份证法》,民警有权对公民的身份证进行查验。因此,警察在履行公务时,发现没有携带身份证,无法出示身份证的人员,可以将其带到警务室进行身份验证,按照标准化采集相关规定。而对于采集的信息,我们不必担心会外泄,因为这些仅供机关内部使用,并且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不会对今后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或许有部分小伙伴们不知道进入派出所警察把手机拿去做记录,这是什么意思? 手机取证设备是什么意思有关文章,既然如此有需要的千万不要错过哦!跟着神奇下载HtTpS://WWW.sQXzZ.Com笔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进入派出所警察把手机拿去做记录,这是什么意思? 手机取证设备是什么意思
去派出所警察把手机卡给采集,是机关按照标准化采集相关规定。
配合机关调查,采集相关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人居民身份证法》,民警根据情况有权对公民的身份证进行查验。
正常情况下,警察在履行公务时,发现没有携带身份证,无法出示身份证的人员,可以将其带到警务室进行身份验证,按照标准化采集相关规定。
对其进行照相、DNA采集等是正常警务工作需要,对于采集的仅供机关内部使用,本着”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不会对外泄露,除非有违法犯罪记录,否则不会对今后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
扩展资料:
基本依据
在,不论是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还是19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并对证人的范围做出了限制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据此,学术界普遍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
证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在诉讼之前了解案件情况,所以证人具有不可替代。
其次,证人与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自己不能给自己作证”。
最后,证人是自然人而不应当包括机关团体、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因此,在我国的诉讼中,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与其诉讼职责不相符合,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正因为如此,警察出庭作证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少见。
从总体上看,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诉讼法理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具体说来,警察出庭作证具有以下三个理论基。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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